希科克在写自传时,并没有像佩里那样全神贯注。他常常停下来倾听法庭对陪审员候选人的质问,或者环视周围的人们,尤其狠狠地瞪了检察官杜安·韦斯特刚毅的面孔。韦斯特和他同年,都是二十八岁。不过希科克总算用他那斜如雨丝的笔迹,在当天休庭之前,完成了他的自传:
虽然对我而言,早期生活的印象已经相当模糊,但是我会尽我所能告诉你我的全部。就从十岁开始吧。我的学校生活和其他同龄男孩差不多:打架、找女朋友,也做过所有成长中的孩子都难免一试的事情。我的家庭生活也很正常,但就像我以前对你说的那样,我极少得到允许离开院子去和同伴们玩耍。我父亲在这方面对我们男孩总是特别严厉。我必须帮父亲做大量的家务活……在我的印象里,父母只吵过一次架,但我记不清是为什么了……我记得父亲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相信那时我是镇上最神气的孩子。那是一辆女式自行车,父亲把它改造成男式的,他给车身上下全都刷上漆,看起来像新的一样。我小时候有许多玩具,相对于我家当时的经济状况而言是很多了。我家总是处在你们所说的“半贫困”状态,虽然从来没有彻底潦倒,但有几次也差不多了。我父亲拼命工作,尽其所能地养育我们。母亲也是个勤劳的人。有她在,家里总是利落整洁,我们都能穿上干净的衣服。我记得父亲经常戴着一顶老式的平顶牛仔帽,他让我也戴,但我不喜欢……
高中时期,我表现不错,高一或者高二的时候成绩中等,但后来稍为落后了一点儿。我有了一个女朋友,她是个好女孩。我还记得,除了接吻,我从来没有打过她的任何歪主意。那是真正纯洁的恋爱……上学期间,我参加了几乎所有的体育运动,总共收到九封推荐信。篮球、橄榄球、田径、棒球,我都很在行。我中学毕业那年过得最好,那时我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只是四处打游击。我第一次和女孩发生关系正是在这一时期。在男同学里,谈起追女孩子的事我可是相当权威的……
有两所大学给我提供资助,让我去打球,但是我都没去。毕业后,我开始在圣达菲铁路局工作,到第二年冬天被裁员了。次年春天,我又在洛克汽车公司找了份工作。我在那儿干了大概四个月,就在那时我出了车祸,因头部严重受伤而在医院里住了几天。由于伤势不轻,一时无法找到任何工作,所以那年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处于失业状态。这时,我又遇见了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她父亲是位浸信会的牧师,厌恶我和她来往。七月份,我们俩结婚了,他大发雷霆,直到得知他女儿已经怀孕才算罢休。但他从未祝福过我们,总是和我们格格不入。结婚后,我开始在堪萨斯城附近的一座加油站工作。我每天从夜里八点工作到早晨八点。有时我妻子通宵陪着我,她害怕我熬不了夜,所以过来帮帮我。后来培里庞提克医院提供了一个工作机会,我高兴地接受了。虽然赚得不多——每周只有七十五块钱——但这份工作非常令人满意。我和其他人相处融洽,上司也很喜欢我,我在那里工作了五年……也就是在此期间,我开始做些羞于见人的事。
希科克在此透露了他的恋童癖,在描述了几个例子后,他写到:
现在我知道这是错的。但是当时我从未考虑过对错的问题。盗窃也是一样,似乎偷东西是源于一种冲动。对于克拉特案,有一件我从没说过的事情正是这种冲动。在我去他们家之前,我就知道那儿会有个姑娘。我想我去那儿的主要原因并非抢劫,而是要强奸那个姑娘。这件事我想了很多。这也是行动开始后我从未打算走回头路的原因之一。甚至在我们发现没有保险箱时,我还是不甘心就此离去。在克拉特家的时候,我几次想靠近那个女孩。但是佩里连一个机会也没给我。我希望除你之外,再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因为我甚至没对我的律师说起过。还有些事情我本来也应该告诉你的,但我害怕我的家人早晚知道。因为对我来说,我干的那些事比受绞刑还要令我感到羞耻……我有一些病症,可能是那场车祸造成的;我有时会昏倒,有时鼻子和左耳朵会流血。有次我在朋友克里斯家就犯过一次病,他们住在我父母家的南边。不久前,父亲还帮我从我眼角处取出一块碎玻璃片……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导致我离婚和坐牢的那些事。那得从一九五七年初讲起。我和妻子当时住在堪萨斯城的一座公寓里,我已经辞去了汽车公司的工作,自己开了一家修车厂。厂房是我从一个女人那儿租来的,这个女人有个媳妇名叫玛格丽特。有一天,我干活儿的时候见到了她,我们一起喝了杯咖啡。她丈夫不在家,在海军陆战队服役。长话短说,我开始和她约会,我妻子提出要离婚。我开始觉得我其实从未真正爱过我妻子,否则我不会做出这种事来,所以我没有反对离婚。我开始喝酒,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几乎每天都醉醺醺的。我没心思工作,花的比赚的还多,于是开始开假支票,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偷被送进了监狱……我的律师说我应该信任你,因为你可以帮我。如你所知,我现在需要帮助。
第二天,星期三,是正式开庭的日子。普通公众首次被准许进入法庭,但由于法庭空间太小,只能容纳一部分人入内。最好的座位留给了二十位记者、希科克父母以及唐纳德·卡利范(应佩里·史密斯的律师的请求,他从马萨诸塞州赶来,为他当年的军中朋友作个性上的指证)等人。一度传言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两个女儿也将出庭,但她们并没有来,在随后的数次开庭中也始终未曾出现。代表受害人亲属出庭的是克拉特先生的弟弟阿瑟,他驾车从百里之外赶来此地时,对记者说:“我要好好看看他们(史密斯和希科克),看看他们是哪种畜生。我恨不能把他们撕碎!”他直接坐在了被告的身后,死死地瞪着他们,仿佛要把他们印在自己的记忆中。此刻,好像阿瑟·克拉特的意志发生了作用,佩里·史密斯转过头来,看着阿瑟,他认出了这张和他所杀害的那个人极为相似的面孔:同样温和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和坚实的下巴。佩里那时正在嚼口香糖,立即停住并垂下眼帘,一分钟以后,他的嘴角才又开始慢慢地嚅动。除了这一短暂的时刻,史密斯和希科克对于法庭的态度是既无所谓又不感兴趣;他们嚼着口香糖,不耐烦地用脚踢踏着。这时法庭传第一位证人出庭。
南希·埃瓦尔特之后出庭的是苏珊·基德维尔。两位年轻的女孩描述了她们在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天进入克拉特家时看到的情景:寂静的房间,厨房地上的空钱包,照在卧室里的阳光,她们的同学南希·克拉特倒在血泊中。被告律师放弃了反复讯问的权利,也放弃了对以后的三名证人(南希·埃瓦尔特的父亲克拉伦斯、警长厄尔·鲁滨逊和验尸官罗伯特·芬顿)的盘问。这三名证人分别对十一月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发生的事情作了补充叙述:四位遇害者陆续被发现,被害的惨状,以及芬顿医生所作的验尸结果,其中指出,“猎枪射击导致被害者脑部严重受伤与头骨破裂为致死原因。”
接着,理查德·罗莱德出庭。
罗莱德是加登城警察局的首席警探。他的业余爱好是摄影且造诣颇高。就是他拍下的照片在冲洗后显示出希科克在克拉特家地下室里留下的脚印。这些脚印只有相机才能辨认,肉眼很难看出来,也是他拍摄了死者尸体各部分的照片,即在案件尚未侦破之前,艾尔文·杜威一直无法释手的那些被害者惨死的影像。罗莱德出庭证实这些照片的确由他所摄,以供起诉检察官作为证据,但是遭到希科克的律师哈里森·史密斯反对。他说:“展示这些照片的唯一目的,就是煽起陪审团的怒火与偏见。”塔特法官驳回了他的抗议,允许这些照片作为物证,这就意味着陪审团将传阅这些照片。
陪审员们传阅照片的时候,希科克的父亲对邻座的一个记者发牢骚:“瞧上面那位法官!我从未见过如此偏袒的人。由他主持法庭还有什么意义!啊呀,他不是葬礼上护送灵柩的人吗!”(实际上,塔特与受害者一家并不熟,也没有参加他们的葬礼。)但是在寂静的法庭里,只有希科克老先生发出了这微弱的呼吁。一共十七张照片,当它们在陪审员的手中传递时,陪审员们的表情立即反应了照片的冲击力:有个陪审员的脸孔忽地涨红好像被打了一记耳光;有几个人刚瞥了一眼,就显然不忍再看。照片似乎唤醒了他们,迫使他们亲眼看看发生在邻居家真实而悲惨的事件。这令他们震惊,令他们愤怒,其中几个人——药剂师、保龄球馆的经理,边看照片边用极度蔑视的目光瞪着被告。
老希科克先生丧气地摇了摇头,一遍遍地嘟囔:“没意义!这像什么话!”
在传讯当天最后一位证人时,检察官声称将传讯一位“神秘人物”出庭。正是此人提供的信息导致被告被捕,他就是弗洛伊德·威尔斯,希科克的前狱友。因为威尔斯仍在堪萨斯州监狱服刑,有受到其他犯人报复的危险,因此他是告密者的消息一直秘而不宣。为了他能安全地出庭作证,现已将他提出堪萨斯州监狱,关押在邻县的一个小监狱里。然而,当威尔斯穿过法庭向证人席走去时,仍然显得鬼鬼祟祟,很不自然,好像担心沿途会有人谋害他似的。当他从希科克身边走过时,希科克的嘴唇动了动,悄声吐出几个恶毒的字眼。威尔斯假装没听见;但他的举止像一匹听见响尾蛇咝咝作响的受惊马儿,急速地闪开被他出卖的朋友所伸出的蛇信。他站在证人席上,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他是一个短下巴、农家子弟模样的小矮个,穿着一套非常得体的深蓝色西服,这是堪萨斯州官方专门为他出庭而买的。他们认为,作为最重要的证人,他看起来应该受人尊敬、值得信任。
由于开庭前的多次演练,威尔斯的证词像他的外表一样干净利落。在洛根·格林的鼓励下,证人承认他曾作为雇员在河谷农场工作过大约一年。离职大约十年后,因盗窃罪被判入狱,他开始和另一位盗窃犯理查德·希科克交上了朋友。他曾对后者描述过克拉特的农场和家庭。
“那么,”格林问,“在你和希科克先生交谈中,关于克拉特先生,你们分别说了些什么?”
“谈了很多。希科克说他假释出狱后准备到西部找份工作,他打算中途停下来,去克拉特先生那儿谋一份差事。我对他说过克拉特先生非常富有。”
“希科克先生是否对你所说的很感兴趣?”
“嗯,他想知道克拉特先生是不是有个保险箱。”
“威尔斯先生,当时你认为克拉特家中有保险箱吗?”
“嗯,我在那儿干活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我那时认为有个保险箱。我知道好像有个壁橱之类的……后来我才得知他(希科克)打算抢劫克拉特先生。”
“他对你讲过抢劫的事吗?”
“他说如果他去抢,就不会留下任何目击证人。”
“他可曾确切说过要如何处置人证?”
“是的,他说他要把他们捆起来,抢完之后再杀死他们。”
格林见已达到事先预定的目的,就让被告律师对证人进行盘问。老弗莱明律师是个典型的乡村律师,他更乐意处理农地契约案件,而不是这种杀人案。他盘问证人的目的是想引出一个控方故意回避的问题:威尔斯本人在谋杀案中的角色以及他品德的可靠程度。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内容,一经发现,即作删除!
声明 :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网友上传,
本站未必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速联系我们,一经确认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联系邮箱:songroc_s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