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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角落


这些指控是严重的,涉及到两位受人尊敬的律师和一位地位显赫的法官的声誉。不过,如果申述中有部分情况属实,那么宪法所赋予被告的权利就受到了侵犯。在斯蒂尔曼先生的提议下,律师协会采取了堪萨斯州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行动:协会委托威奇塔市的一位青年律师拉塞尔·舒尔茨调查信中所指控的渎职事件。如果证据确凿,协会将向堪萨斯州最高法院提出人权保障诉讼,对原判的有效性提出异议。不过,最高法院不久之前还是宣布维持原判。


舒尔茨的调查似乎相当片面,他只找史密斯和希科克谈了一次,就向新闻界发出了讨伐:“问题在于,一个贫穷、无助的、有罪的被告有没有权利享有充分的辩护呢?我不认为处死这两名上诉者对堪萨斯州会有重大或长远的损害。但是我相信,如果不按合法程序审判,堪萨斯州的名誉将永远受到损害。”


舒尔茨递交了人权保障请愿书,堪萨斯州最高法院任命一位退休的法官,受人尊敬的沃尔特·G. 蒂埃尔主持一个全面的听证会。于是在审判过去将近两年后,参与审判的原班人马又一次聚集在加登城法院。唯一缺席的重要参与者是原先的两位被告;代替他们的是塔特法官、老弗莱明先生以及哈里森·史密斯先生,他们的事业处于危险之中:不是因为上诉者的指控,而是由于律师协会对他们采取了不信任的态度。


听证会总共用了六天的时间,对每一个疑点都进行了调查。有一度,会址转移到了兰辛,蒂埃尔法官在那里听取了史密斯和希科克的证词。八位陪审员都发誓他们根本不认识遇害家庭的任何成员;有四位陪审员承认与克拉特先生稍有来往,但他们都发誓自己没有把偏见带到审判过程中。在机场工作的N. L. 敦南也坚称自己没有偏见,但这与他在预审时说的相互矛盾。于是,舒尔茨质问敦南:“先生,如果这是你的审判,你是否乐意与一个看法和你一致的陪审员一起参加?”敦南回答乐意。舒尔茨接着问:“是否记得有人问过你对死刑的看法?”敦南点点头,说:“我告诉他们,在一般情况下,我也许会反对死刑,但对这起谋杀多人的案件,我可能会赞成。”


与塔特的较量更为困难,舒尔茨很快意识到,塔特让他骑虎难下。在回答是否与克拉特先生有密切关系等问题时,这位法官说:“他(克拉特)曾是本法庭的诉讼当事人,一个由我主持的有关一架飞机坠落他的果园的赔偿官司;他提出索赔,我想是因为他的一些果树受到了损害。此外,我没有机会与他接触,从来没有,一年中我只见过他一两次……”舒尔茨狼狈地转变了话题:“你了解两位凶手被捕后该地区居民的反映吗?”“我想我是了解的,”法官很有把握地回答说,“我认为居民们对他们俩和其他罪犯一视同仁,应该按法律进行审判。不能因为他们有罪,就对他们产生偏见。”舒尔茨狡猾地说:“你的意思是说,你的法庭本身并不认为有变更审判地点的必要?”塔特的嘴向下一撇,眼睛露出了怒色。“舒尔茨先生,”他拖长声音说,“法庭本身并无权准予变更审判地点,这是违反堪萨斯州法律的。只有合法地提出请求,否则我不能同意改变审判地点。”


那么被告律师为什么不提出这样的请求呢?舒尔茨于是转向被告律师。他认为,这次听证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证明被告律师没有为当事人尽最起码的义务,从而使他们名誉扫地。弗莱明和史密斯很有风度地接受攻击,弗莱明的表现尤为出色。他戴了一条醒目的红色领带,脸上带着笑容,完全是一副绅士做派。在解释他为什么没有提出改变审判地点时,他说:“我认为,既然卫理公会的科恩牧师这样一位在本地德高望重的人以及其他许多牧师都表明反对死刑的立场,这对本地可以说已产生足够的影响力,更何况本地人士在反对死刑态度上比州内其他地区的人要坚定得多。我还记得克拉特太太的一个兄弟也在一家报纸上发表声明,他认为被告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舒尔茨改变策略,暗示由于受到本地居民的压力,弗莱明和史密斯故意失职。他认为两人没有充分与当事人协商,因而背叛了他们(弗莱明先生回答说:“对这个案子,我已经竭尽所能,所花的时间比别的案子还多”);在问及为什么自动放弃预审时,史密斯回答:“可是,先生,在预审时,我和弗莱明先生还没有被指定为律师。”在谈及向报界发表损害被告的谈话时,舒尔茨对史密斯说:“你可知道托皮卡的《首府日报》记者兰·科尔在审判的第二天引用你的话,说希科克有罪是无疑的,你所关心的只是争取终身监禁,而不是判死刑?”史密斯对舒尔茨说:“不,先生。如果有人那样引用我的话,那是不正确的。”此外,舒尔茨认为,两位律师在辩护工作上也欠缺充分的准备。


最后一个问题,舒尔茨逼问得最紧,因为这与美国上诉法院第十区的三位联邦法官针对此上诉提出的意见有直接的关系。他们指出:“然而,我们认为此前那些审查此案的人士,没有看到史密斯和弗莱明律师在开始为当事人辩护时所遇到的问题。当他们接受任命时,两位上诉者都已经坦白,只是那些供词均非出于自愿招认;然而两名律师对此并未依理力争。在开庭期间也未认真争取。从克拉特家盗走、事后在墨西哥城卖掉的收音机已经找回,律师们已经了解到犯人犯罪的证据已经被起诉方所掌握。但在审判中,当要求被告对自己的指控进行抗辩时,他们俩却哑口无言,依理他们当时就应该提出不认罪的请求。在当时以及整个审判过程中,也不曾见他们明确地为被告提出精神失常的辩护。希科克由于早年车祸受到重创而导致的头痛与经常发作的昏厥,是人尽皆知为犯人提出精神不健全的辩护途径。当时两名律师面临的情况是,恶性谋杀无辜百姓的罪行已经得到供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承认自己有罪,然后再恳求法庭从轻量刑。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命运也许会有转机,这些走上歧途的人的生命也许能得到挽救。”


在给堪萨斯州最高法院的报告里,蒂埃尔法官认为当事人得到了宪法规定的公正的审判;因此,法庭拒绝撤回原判,重新确定了行刑日期: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碰巧的是,罗维尔·李·安德鲁的案子,经过两度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上诉之后,也被判定为一个月后执行绞刑。


杀害克拉特一家的凶手们得到了联邦法官的缓期执行命令,躲过了死期,而安德鲁被按时处死。


在美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中间大概要花十七个月的时间。最近,在得克萨斯州,一个武装抢劫犯在判刑一个月后就被电刑处死了。但就在本章落笔之际,在路易斯安那州,却有两个强奸犯已经等了十二年还没有执行死刑,这真是创纪录。这种差别一部分是靠运气,大部分是由于诉讼的长短。负责这类案子的律师大都是由法庭指派的,他们不收取报酬;但是法庭为了避免日后有人以律师人选不当为由上诉,常常指派第一流的律师,而这些律师也以令人叹服的精力投入辩护。然而,即使是位水平一般的律师,也能把死刑年复一年地推迟下去,这是因为美国法律界的上诉体制。在这样的体制里,上诉者可以尽力争取改变命运,可以无限期地去碰运气。上诉者可以先在州法院,然后到联邦法院,再到最后的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即使失败也不要紧,上诉者仍然可以找出或者制造新的上诉理由,通常他们总有机会这样做。于是,一个大转弯,上诉旅程又从头开始。也许会拖上若干年,罪犯再次回到最高法院,发现自己只不过又站在这一残酷循环赛的起跑线上了。有时,这只车轮会停下来,宣布谁是胜利者,或者——尽管这种情况越来越少——宣告谁是失败者:安德鲁的律师抗争到最后一刻,结果他的当事人还是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五这天走上了绞刑架。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希科克对一位与他通信的记者说,这位记者获准可以不时拜访他。“又冷又湿,天下着大雨,棒球场上都是烂泥。所以当他们带安迪去储藏室时,不得不沿着小路走。我们都站在窗边看,佩里、我还有罗尼·约克和吉米·莱瑟姆。当时刚过半夜,储藏室里像万圣节前夕的小镇一样灯火通明,门敞开着,我们可以看见证人,许多看守,医生,还有典狱长,什么该死的都能看见,就是看不见绞刑架。角度不对,但是我们能看见绞刑架的影子。映在墙上就像拳击场的阴影一样。


“牧师和四名看守押送着安迪,走到门口时,他们停了一下。安迪看着绞刑架——你能感觉到他在看,他的胳膊被绑在胸前。突然,牧师上前摘掉了安迪的眼镜。真可怜,安迪连眼镜都没了。他们领着他走上了绞刑架,我奇怪他看不见台阶怎么往上走。静极了,除了远处镇上的狗叫,什么声音也没有。但是我们还是听到了那个声音。吉米·莱瑟姆说:‘那是什么?’我告诉他,那是绞刑架活动门打开时的声音。


“然后再次安静下来。那只狗还在叫。可怜的安迪,他挣扎了好久。他们肯定有得收拾了。每隔几分钟,医生就要走上去,然后再回来,手里拿着听诊器。我觉得他不会喜欢自己的工作——他不停地大口喘气,似乎透不过气来,他也在哭呢。吉米说:‘真是娘娘腔。’我猜他走出屋子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在哭。然后他回去听安迪的心脏是否停止了跳动。好像他的心脏永远不会停止跳动一样。事实上,上刑后,他的心脏还跳动了十九分钟之久。”


“安迪这人挺有趣的,”希科克说,嘴唇间叼着香烟,侧着头笑着说,“正如我所告诉他的:他不尊重生命,甚至不在乎自己。就在上绞刑架前,他还坐下吃了两块炸鸡。那天下午他又是抽烟,又是喝可乐,又是写诗的。当他们来带他上路时,我们都对他说再见。我说:‘安迪,我很快就会再见到你。因为我们肯定要去同一个地方。所以你先四处转转,看看能不能给我们在地狱里找个凉快点的地方。’他笑了,说他不相信什么天堂地狱之类的,死了就是死了。他说一个叔叔和一个婶婶已经来看过他,告诉他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一具棺材,将把他葬在密苏里州北部的一个小墓地里。被他杀死的三位家人也埋葬在那里,他们计划把他葬在他们旁边。他说得知这个消息,他几乎忍不住笑了。我说:‘嗨,你很幸运,还有个坟墓。他们很有可能把我和佩里送去给人尸体解剖呢。’我们说啊笑啊,直到他被押走。临行时,他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首诗。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写的,或者是从哪本书里抄来的。我印象里好像是他自己写的。如果你感兴趣,我会把诗寄给你。”


后来他真的寄出去了。安德鲁的告别词原来是抄自格雷[1]《墓园挽歌》中的第九节:


吹嘘有族徽,夸耀手中权,美貌财富皆享有,那一时刻不可免:光辉之路,条条通九泉。


“我真的很喜欢安迪。他是个疯子,不是真疯,就是那种说个不停的,实际上,你知道,他只不过有点傻乎乎而已。他总是谈论越狱,出去当一个职业杀手。他喜欢想象自己拿着一个装着机关枪的小提琴盒,在芝加哥或者洛杉矶乱逛。冷酷的家伙。他说他杀一个人要一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