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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于“人道”和“正义”的“公理主义”论式


严复坚信“人道”“人类社会”的进化改善,最终就是基于作为“天道”的普遍进化原理。实际上不只是“生类”,在严复那里,一切都被纳入普遍的“进化”轨道:“小之极于跂行倒生,大之放乎日星天地;隐之则神思智识之所以圣狂,显之则政俗文章之所以沿革。言其要道,皆可一言蔽之,曰:天演是已。”[29]但是,除了“天演”这一普遍原理之外,达尔文的“物竞”“天择”,斯宾塞的“优胜劣败”“适者生存”法则,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天道”吗?对达尔文来说,它们严格说来都是生物领域中的法则;对斯宾塞来说,它们是生物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共同法则。不用说,严复更接近于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但是,他比斯宾塞走得更远,他并没有局限于从“生物”进化法则的意义上来强调它对人类及其社会的适合,他实际上把“生物”的进化法则也视为“天道”或自然法则,从“天道”的立场来说明“生存竞争”“自然选择”同样适合于人类。在达尔文和斯宾塞之间,严复没有觉得有什么障碍或有什么无法弥合的鸿沟,他很容易就把斯宾塞机械世界观中的“天演”与达尔文生物领域中的“物竞”“天择”这两种“实际上”相差很远的东西,通过中国传统的“体用”观念整合为统一的“世界观”:“以天演为体,而其用有二:曰物竞,曰天择。此万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类为尤著。”[30]在此,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生物学”法则,被作为与“体”相连的“用”提到了“世界观”的高度,“万物”当然都逃不脱这种法则的作用。严复坚持“进化”“物竞”“天择”是普遍性的“公理”或“公例”,就是不愿使进化的原理和法则在任何地方被打折扣,尤其是在人类及其事务中,“舟车大通,种族相见,优胜劣败之公例,无所逃于天地之间”[31]。这样,斯宾塞基于个人“竞争”的政治“不干涉主义”“自由放任主义”,在严复那里,就成了“任天为治”“天行”“尚力”等来自“天道”的必然性。严复对赫胥黎的不满,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归结到这一点。严复不能接受软心肠的赫胥黎企图限制“宇宙过程”和残酷法则在人类社会中通行,他要使自然天道法则保持住它的普遍有效性。


严复执着地建立这种统一的、普遍的进化世界观及其法则并不懈地维护其有效性,从理论上说,他走了一条与他所信奉的斯宾塞相类似的道路。正如巴克恰当指出的那样,斯宾塞不是从生物学入手,也不是从生物学借用进化观念然后普遍地运用于各个领域,他是从普遍进化主义入手,然后把它推广到各个领域,“斯宾塞并非从生物学的角度,也不是运用任何生物学的类推法提出‘社会进化论’,而是从据物理学所阐述的普遍进化的总见解的角度提出这一学说的。这一见解的范围包括社会学和生物学,也包括天文学和地理学,它们同样都是同一规律的并行不悖的表现形式”[32]。严复接受的正是斯宾塞的普遍进化主义,而且一开始就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法则视为“普遍进化”法则来加以运用。严复对严格意义上的生物进化主义不感兴趣。他需要的是能为中国寻找出路的世界观。这就涉及严复传播进化主义的实践动机。严复提倡进化主义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一种对国人不断进行“严重”警告和追求“择优”的努力。面对外来强大势力的“挑战”,严复没有采取那种“封闭”和“排外”式的“民族主义”。实际上,他严厉批评那种情绪激昂的“排外民族主义”。[33]严复关注的无疑是“富强”“自强”。但是,如何才能达到这种目标呢?根据进化的法则,严复把它看成是一种激烈“竞争”和“适应”的过程。这样,把中国纳入国际竞争秩序中,在确实面临着被“淘汰”危机的同时,对严复来说,它更是改变传统“大一统”“相安相养”的无活力状态的一种机遇。我们知道,严复一直对传统社会缺乏“竞争”深为不满。这绝不偶然,信仰进化主义的中国知识分子,大都持有严复的这种立场。在严复的进化主义中,始终贯穿着“物竞天择”这种“无情”的警告和寻找复兴机会的双重动机,“顾此数十年之间,将瓜分鱼烂而破碎乎?抑苟延旦夕而瓦全乎?存亡之机,间不容发,视乎天心之所向,亦深系乎四万万人心民智之何如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天者何?自然之机,必至之势也”[34]。按照“优胜劣败”的法则,对于贫弱的中国来说,“亡国、亡种、亡教”绝不是杞人忧天的自扰。这也许容易把中国带到无可逆转的命定论或宿命论的境地,但对严复来说,这主要是促使人们觉醒的警钟,因为他并不真的相信中国会被淘汰:“盖物竞天择之用,必不可逃。善者因之,而愚者适与之反,优劣之间,必有所死。因天演之利用,而所存者皆优;反之,则所存者皆劣。顾劣者终亦不存,而亡国灭种之终效至矣。虽然,中国根本甚厚,当不至此,特此颠沛流离生于其际者,颇辛苦耳。”[35]严复从来没有把“优劣”看成是一种固定不变的状态,因此顺应“天道”并不像乍看上去那样是接受一种固定的命运,而是主动选择“优化”自己的道路,改变已有的命运。


通过把达尔文生物学法则或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同世界观联系在一起而要求普遍“进化”的严复,用强有力的逻辑把人类社会也纳入“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法则之下。如同上述,严复把这种普遍的进化原理及其法则,原则上都归入“天行”、“天道”或“自然”的序列中,就像他别出心裁的“天演”这一译名本身所意味的那样。但是,在严复那里,这种根源于“天”的进化法则在运用到人类社会时并不像运用到自然领域那样简单。在自然领域,“对象”只是“无意识”地、被动地接受和顺应进化法则。但是,在充满着意识和理智的人类社会中,难道也是这样吗?严复对进化法则与人类社会关系的处理方式,把问题引向了深处。从统一的“天道”或宇宙自然来说,“人道”或人类社会显然也是它的一部分,后者并不能完全独立于前者而存在,它们既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作为部分或特殊的“人道”或人类社会,只能隶属于整体和普遍的“天道”或宇宙自然过程。上面所讨论的严复的普遍进化主义立场,正是这样来处理人类社会与宇宙自然的关系。但是,在严复那里还存在着一种把“天道”、“天行”、“自然”和“力”同“人治”、“人事”、“人道”和“德”等“相对”起来加以把握的思想结构。按照这种结构,严复在把具有优越感的人及其所组织的社会统一到宇宙自然之下的同时,又使之从宇宙自然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相对于”宇宙自然的一种存在。


由于过分强调了严复同斯宾塞的亲和性,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忽视了严复进化思想的这种“结构”。我们无意于否认严复同斯宾塞的密切关系,但严复的进化主义绝不是斯宾塞的翻版。正如史华慈所看到的那样,严复在把西方思想引进中国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改造了那些思想。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严复同斯宾塞的关系。严格讲来,严复并不是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忠实不二信徒。他的思想具有多种来源,他有意识地把中国传统儒家和赫胥黎的思想同他所接受的斯宾塞的思想结合了起来。严复并不像史华慈所认为的那样,只是关注以“力”为中心的“富强”,他还有像李强所指出的那样对“道德主义”的诉求。[36]赫胥黎作为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早期尖锐批评者,完全拒绝自然、宇宙过程和进化法则对人类社会的适用性。对他来说,自然和宇宙过程与伦理过程恰恰是对立的两极,“宇宙本性不是美德的学校,而是伦理性的敌人的大本营”[37],人类社会及其伦理过程不能仿照宇宙过程和进化法则,而是相反,要抑制或代替宇宙过程或进化法则,用“小宇宙”来对抗“大宇宙”,“它要求用‘自我约束’来代替无情的‘自行其是’;它要求每个人不仅要尊重而且还要帮助他的伙伴以此来代替推行或践踏所有竞争对手;它的影响所向与其说是在于使适者生存,不如说是在于使尽可能多的人适于生存。它否定格斗的生存理论”[38]。根本不存在所谓“进化的伦理”,应该把它颠倒过来,强调“伦理的进化”。自然界中老虎和狮子那样的生存斗争,绝不是人类学习的榜样。人类通过伦理进化过程显示了与宇宙过程截然不同的方式。[39]赫胥黎用他的这种进化二元逻辑,彻底拒绝了斯宾塞的进化一元逻辑。


但是,严复在接受斯宾塞一元逻辑的同时,并没有完全拒绝赫胥黎的二元逻辑。这种二元逻辑,是在维护普遍天道立场之下进而又把天道与人道“相对化”的立场。但在严复那里,“天道”与“人道”的对立,远比在赫胥黎那里的意义要广。对赫胥黎来说,问题是宇宙过程与社会伦理的冲突,但“天道”“天行”与“人道”“人治”的对立,并不限于自然与伦理之间。因此,当严复用“天道”和“人道”来概括赫胥黎的二元逻辑时,他显然扩大了它的内涵,它不仅表现为残酷的“自然”和“道德”的冲突,还表现为“自然”和“人为”的冲突。


严复并不假定“自然”或“天”的“善意性”,他所说的“道固无善不善之论”和对老子“天地不仁”的解释[40],都表明他站在了天道自然主义的立场,这自然也排除了从“自然”或“天”中寻找“道德”根据的可能。严复既不同于斯多葛主义对“自然”的美化,也不接受程朱理学把“天”和“自然”道德化的“天理”。在此,他与赫胥黎具有共同的立场,赫胥黎明确反对斯多葛主义从自然出发所要求的“顺应自然而生活”。严复没有从“自然”、宇宙过程或进化法则中导出“道德”,也没有从中引出价值上的应该。他承认“进化”原理和法则的普遍性,只是承认了一种无情的客观事实,承认了人类社会也要受到天道的统治。问题不在于“进化”法则是否“应该”运用在人类社会中,而在于它“事实”上是在人类社会中通行着。但是,人类社会又不同于自然物,它能够通过“道德”和“人事”,又使自己从盲目的自然统治中获得“独立的位置”。对严复来说,在人类社会中,“强者”绝不只是最“有力者”,它还体现在“智”和“德”的水准上。我们知道,严复一直强调“民智”“民德”“民力”三种性质合一的“人格”,“民德”的进化在他那里是不可缺少的。“国家”、“种族”和“群体”的强弱,都是来源于个体“智德力”的强弱,“夫如是,则一种之所以强,一群之所以立,本斯而谈,断可识矣。盖生民之大要三,而强弱存亡莫不视此:一曰血气体力之强,二曰聪明智虑之强,三曰德行仁义之强。是以西洋观化言治之家,莫不以民力、民智、民德三者断民种之高下,未有三者备而民生不优,亦未有三者备而国威不奋者也”[41]。严复一般并没有提倡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强权”的方式来竞争,“弱肉强食”中的“弱”和“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力量”上的强大。上面谈到的他对德国人强占中国胶州湾以及英国人为之辩护所做出的反应,是把他们归为还没有进化到“开化之民”的“野蛮之民”,并用人类社会的“公理”和“公法”、“公道”和“大义”谴责其非正当性。[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