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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命案现场

每当霍姆斯到达命案现场时,通信中心接到报警的警官就会在室外和他见面,避开当时碰巧在场的其他人。然后警官会私下告诉霍姆斯他所知道的情况。


“死者叫贝莎,女,九十二岁。”警官会说,“她已经四个月没有见她的医生了。昨天送外卖的人在门外留下了一盒饭,但志愿者今天来的时候,这盒饭仍然放在门廊。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于是他绕到屋后,透过窗户往里看,看见贝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也没有呼吸,于是就联系了我们。我们撬开门,进入房间,确认她已经10-55(死亡)。”


通过这一简单介绍,霍姆斯在进入房屋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警方了解的情况。他一走进房间,就四下观察。死者可能在后面的卧室,不过霍姆斯还是仔细扫视了每个房间。如果他看到死者的步行器侧靠在一边,或是她的手杖躺在灰尘中,就会记录下来,因为之后他没有办法复原现场。可能是看护人员一脚踢倒了手杖,她摔倒,撞到了头,然后看护人员抬起她,把她搬到床上。如果霍姆斯没有注意到手杖,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这些。又或许霍姆斯注意到了手杖,却不假思索地把脚踏进了灰尘里,拾起手杖,那么证据将毁于一旦。


实际上,霍姆斯在警察学院就布置过类似的场景。他会在训练课上布置死亡场景,新职员如果没有看见或者忽略了手杖便无法解开真相。


调查员试着记下所有事情,但并不一定要一一记录,除非要记的内容过多,无法单凭记忆力记下。同时他也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也许警察没有发现桌子上的遗书,也许贝莎计划好了自己的死亡,也许她故意停止服药,也许她故意服药过量。


这就是调查人员会清点所有死者的药物的原因。他们会检查六个月以内或更短时间内每个药瓶里的药丸。许多人长年不丢弃药物,这也是为什么只有较新的药物才会被清点。药物的数量往往是惊人的。


“有五分之三的案件,”霍姆斯说,“我们会带着一个个购物袋回办公室,装满了一瓶瓶药物。”


每个非自然死亡的案件都被视为谋杀案。即便自杀时留下遗书,在调查员确认事实并非他杀前,验尸所仍然会将其认定为他杀案。谋杀案最能引起关注,主要是因为案件很有可能被诉诸法庭,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员通常不太会忽略细节或错误地提出假设。


霍姆斯与响应这起案件的警官交谈后,找到了所有在现场和认识死者的人——家人、邻居、护理人员、朋友、公寓经理,看门人。若是坐下合适,他会促膝交谈,若是站着更恰当,他会站着问询,让对方告诉他所知道的一切。他不会说:“我只想听和案件有关的事实。”相反,他会说:“和我说说贝莎的事情。”


他尽全力收集资料,检查死者之前,总是先找到知情人。原因之一是,贝莎已经死了,没有霍姆斯的许可,她的遗体不会被搬至任何地方,所以检查可以等。


更重要的是,他虽然帮不了贝莎,却可以帮助贝莎身边的人。即便只是帮助他们了解验尸调查员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法医昆西》[1]和其他电视节目出现之前,验尸官对大多数人来说是陌生的——他们在不被了解和理解的情况下进入大众的生活。即便在今天,许多人对验尸官的角色仍然存在误解。小说里对验尸官的刻画突出了侦探和医生的一面,因为这些是读者和观众最喜闻乐见的,而其他的身份——抚慰者、支持者、教育者、指导者、教师和官员——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然而任何一面都很重要。


霍姆斯可能会告诉贝莎的家人和其他人,他之所以在场,是因为贝莎的医生不在,所以警察认为最好由验尸官来现场看一下。霍姆斯告诉他们,如果一切照常,他很快就会离开现场,贝莎的医生将负责完成死亡证明。


如果死者在世的家人是一位老年妇女,霍姆斯会坐在她的身旁。“我不会坐在她对面或站在她身边,我会坐在沙发上,坐在她身旁。”如果情况合适,霍姆斯会握住她的手,然后向她解释为什么验尸官会参与案件的调查。老人可能觉得医生不在场是因为死者患有传染疾病,而验尸官是一帖安心药,可以消除老人的疑虑。如果不是自然死亡,验尸官在场的理由则更不言而喻,但无论如何,霍姆斯都会向家属解释。


在这之后,霍姆斯会去尸体所在的房间或地点。有的时候,死者的家人会跟着他,他从来不会阻止家人,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家,那里有他们最爱的人。在离现场几英尺之外,他会试图将他所看到的与已知的内容相结合。可能警察说东,家人说西。这些叙述与他的观察又是否一致?再接下来,他会像电视剧里那样,伸出两个手指放在死者的脖子上,确认是否有脉搏。如果死者的亲人在场,霍姆斯会点头示意这个人确实已经死亡。他没有说“是的,消防员说得没错”,他只是向死者亲属点了点头。


在警察学院,作为初始训练的一部分,霍姆斯学会了如何在看似正常的情况下寻找犯罪的迹象,他学会了拉下死者的下唇并抬起眼睑,因为如果是窒息死亡,死者的下唇可能会被咬破。即使是一个被枕头闷死的虚弱的老年妇女,唇上也会出现这样的痕迹。他同时检查了嘴前侧、牙齿前的褶皱部分,也就是系带。如果系带断裂,或舌头咬伤,就表明死者可能是被勒死或者癫痫发作。开裂的指甲是另一条线索——显示死者生前与人发生过打斗,也暗示可能是一起凶杀案。


如有必要,霍姆斯下一步会用放大镜观察死者的眼睛,检查瘀点出血。这些是眼白血管破裂后产生的小点。通常情况下,这些点不会比针刺更大,但如果有瘀点,意味着死者死于缺氧,或是心脏血液的回流被中断。


“如果用手勒人。”霍姆斯解释说,“当你掐住某人的脖子,便阻止了血液流到心脏,于是血液开始回流。心脏泵血的压力让所有的小动脉破裂,就会造成这种瘀点出血。你能在眼白的部分发现大量瘀点,它们表明血液回流心脏受到了一些阻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几种,但最有可能的是死者被人用双手掐住了脖子,或是被床单缠住了脖子,或是被枕头盖住了脸。凶手认为他只是限制了被害者的呼吸,但同时他也限制了对方的血流。他看到死者睁大了眼睛,却看不到那些细小的瘀点,我们可以。”


如果发现一名死者,有证人说死者心脏病发作,霍姆斯会掀起死者的衬衫。因为在心脏病发作的典型案例里,心脏以下的皮肤颜色是正常的,而心脏以上的皮肤是浆果色的。这说明其他器官仍在运作的时候,心脏已经停止了工作。


“死者的脖子、脸颊和嘴部周围可能呈现深红色或紫色,嘴唇则不然。”霍姆斯说,“这种变化不是因为受到束缚、压迫或者被悬起倒挂,这是心脏病发作的结果。因此,如果有人说死者曾有过多次心脏病发作,这是其中一次,而我没有在死者身上见到任何铁青色可以证明,就会继续问更多的问题。死因仍然可能是心脏病发作,只不过是非典型性的。”


霍姆斯也学会了看一些其他的特征——双手是放松还是伸直?脚趾是蜷缩还是绷直的?双腿是否交叉?


如果死者的双手放松、双腿交叉,则意味着在死亡的那一刻,他或她并不害怕,也并不知道会发生任何不幸。如果手指脚趾伸直,则意味着死者的肌肉伸缩严重,在死前可能经历过疼痛。


“比如说,因为枕头而窒息的死者的双腿不会交叉,凶手通常也不会在被害人死后故意把他们摆成那样。”霍姆斯说。


如此种种都是他所看到的画面的一部分。这幅画面是一张拼图,需要一片一片拼凑完整。


“如果我漏看了这些特征,”他说,“其实也没有关系。因为它与我到达现场时被告知的情况相符。然而,即便我看到了一些可疑的细节,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发生了异常和疯狂的事情。这只意味着我需要提出更多的问题,来更好地理解我所看到的景象。”


尸斑、尸僵和尸温


先退后几步看,再进行一次“小小的预演”——霍姆斯如是说。具体的过程是检查嘴唇、眼睛、舌苔,看指甲是否破损或变色(变紫、变红或变白),并注意手指、腿和脚趾的姿势。他检查了尸斑、尸僵和尸温。这是判断人在死后经过了多长时间最重要的三大因素。每一项都提供了答案的一部分,霍姆斯试图让这三项因素汇集起来,直到死亡时间的推断范围尽可能更窄更精确。


尸斑指的是人在死亡之后皮肤的成色。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开始在重力作用下沉淀,使皮肤呈现深红色或紫色。例如,若死者背部着地仰卧,耳朵和颈部表面会呈红色,但是脸颊不会。若死者腹部着地俯卧,则胸部和前腿呈现红色。如果死者的皮肤是深色会较难判断,但仍然可以识别。


“当人躺着缓慢死去时,尸斑会迅速出现。”霍姆斯说,“他们的血液流动变得迟缓,心跳最终停止时,血液会在几分钟内受到重力的影响。相反,如果有人骑自行车,心脏在死亡之前泵血充足,那么甚至在死后半个小时,他/她的血液都还没开始凝结。”


除了确认死亡时间之外,尸斑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作用。例如,如果霍姆斯看到死者朝右躺着,而他的左侧身体呈现红色,则表明死者被移动过。也许护理人员为了安上检测器移动了死者的位置。如果霍姆斯得知这一情况,便不会再问更多关于尸斑的问题。但如果没有人声称移动过死者,则需要进行更多的调查。


尸僵(Rigor mortis)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僵硬”和“死亡的”,指的是人死亡之后,肢体由于化学变化而变得僵硬、难以移动的状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尸僵在死亡约八小时后开始。不管人的位置或周围温度如何,尸僵总是从下颌开始。因为下颌是人体最强壮的肌肉。随着尸僵的开始,下颌开始收紧或锁定,然后一路向下,先是肘部,再是手腕,然后是手指,再是腿、踝关节、脚趾。经过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时之后,根据温度的不同,尸僵开始自行缓解,出现自溶现象,顺序也相同。下颌先开始松弛,然后是手臂和手指,接着是腿和脚趾。因此如果一个人下颌僵硬而腿部松弛,说明死者处于尸僵的早期阶段,这意味着他或她已经死了大约八个小时。如果情况相反,即下颌松弛,双脚僵硬,则说明死者在尸僵的后期阶段,很有可能死了一天或者更长时间。


但是,也有例外。在一起案件中,霍姆斯发现尸僵在死亡后二十分钟内就开始了。


“他是一名职业健美运动员,死亡时正在剧烈运动。”霍姆斯说,“他进入尸僵状态非常之快,以至于我以为他已经死了几个小时。不过因为当时有人和他一起,我可以知道他死亡的确切时间。”


另一种相反的极端情况是,霍姆斯在检查他认为已经死了十五个小时的死者时,发现尸体还没有发生僵直。因为这些人长时间卧床不起,肌肉几乎已经萎缩殆尽。


入殓师的工作让霍姆斯对尸斑和尸僵有了些许了解,尸体温度的重要性却是新鲜的,变量也是如此。


人体在死后冷却,直到变成所处的房间或周围环境的温度。在死后的第一个小时,体温实际上会因死亡的化学反应上升一到两度。之后,体温每四个小时下降一至两度,直到达到环境温度。


包括霍姆斯在内的许多死亡调查员都用老派的手法获取死者的体温——把手放在死者的前额和腋下。很多是凭感觉。


“如果一个人的体温接近我的手的温度,”他说,“也就是低于华氏九十八度——温度可能是华氏九十五度或九十六度,因为尸体已经在室外。再者,这个人可能已经死亡了一个小时,因为我得考虑到死后尸温先经历的上升。例外情况是如果死者发烧,我就会询问原因。哦,她是不是先前药性上头?迷幻药可以让你的体温立即上升两到三度。安非他命可以让体温上升五度。如果一个人持续服用安非他命,他或她可能几天都有华氏一百零三到一百零五度的高烧。”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一个人的体温接近环境温度,霍姆斯也可以根据证人的证词、尸斑情况和未发生的僵直确定死者刚刚死亡了几个小时。这意味着尸体可能被移动过了,之后,他会开始记录尸体状态、发现尸体的房间以及室外的实际温度。


在《犯罪现场调查》和其他饱受欢迎的侦探节目里,调查人员会使用“刺肝棒”确认死者的体温。借助刺肝棒,研究人员用手术刀在死者的肝脏上戳一个小孔再插入温度计。一些现实生活中的验尸官仍然使用刺肝棒,但大多数已经弃之不用,因为用不用没有太大的差别。肝脏是人体内最稠密的器官,因而冷却需要的时间最长——这便是理论依据。


“其实,你也可以量取直肠温度。”霍姆斯说,“因为直肠是受到保护的。”他苦笑着补充道,“但这在电视屏幕前观感不佳。”


家庭室内温度因房间而异。阁楼比房子的其他空间都温暖,而地下室相对凉爽。大多数车库并非完全和外界隔绝,所以在炎热的天气会更热,在寒冷的天气则更冷。只要霍姆斯调查一起案件,他就会询问警察,当他们发现死者时窗户开着还是关着——这直接影响到死者的体温。如果死者被发现躺在地上,霍姆斯会注意是不是瓷砖地板——往往比较凉;或是铺上地毯的地板——往往比较暖。如果在浴缸、游泳池或水疗中心发现尸体,他会测量水温并现场取样灌入瓶中以便测试。


确定死亡时间以及周围环境对死者家属可能意义非凡。亲人需要知道,悲剧是无可挽回的——比如沃尔特死亡时,妻子正出城探望母亲,而非在城内办事。


“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信息有助于消除内疚感,使人们能够控制自己的悲伤情绪。”霍姆斯说。


尸检


尸检(Autopsy)一词的意思是“为自己而看”,就是在死亡之后使用外科技术、实验室分析和医疗记录检查人体内部和外部。在理想情况下,每次发生死亡后都要进行尸检。因为每次死亡都会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人体的认识,并为医学知识做出一定的贡献。尸检还可以揭示出未经诊断或误诊的疾病,这些有可能是遗传性疾病——可以让家庭成员提高警惕。尸检可以通过确定死因为家属带来宽慰,此外,还可以验证环境危害或医疗失职是否为死亡的要因。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为将来可能的诉讼打下了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尸检往往只在死因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地方政府对限制预算绞尽脑汁,势必影响到各项服务。可用于死亡调查的资金有限,这一限制具体表现在某一年内可以进行尸检的数量是有限的。每当这一情况发生,医学科学研究、家庭需求和社区都将被波及。传染中的疾病未被发现、正当的赔偿不了了之,甚至谋杀嫌疑人也逃之夭夭。


通常太平间的尸检室很小,约是一间适中的起居室大小。房间并不是无菌的,因为房间里只有活人可能会感染疾病。曾经,病理学家佩戴的唯一特殊装备是手套、围裙和面具(如果气味刺鼻)。今天,个人保护装备(一种配备护目镜的特卫强连身衣)很常用,尤其是在已知死者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


地板铺上油毡或瓷砖,有一张或多张带有锁定轮的不锈钢桌。桌子略微倾斜——左边放置头部,右边放置双足。桌子四边有唇缘凹槽,底部是排水孔,位于一个敞开的水槽上。在死者的小腿之间放置了一个衬有塑料袋的浴盆。当病理学家完成移除、检查和称重器官后,会将其放入袋中。尸体解剖结束后,殡葬师会带走这个袋子。袋子里装有死者的心脏、肺、胃、肝脏和大脑,并添加防腐粉末。这种粉末可以吸收任何残留的液体,控制气味并保存器官。之后,袋子将被放回胸腔内。胸部缝合起来,头部也是——虽然大脑被移除后,头部空空只剩头骨。之后,用软管清洗尸体——这一步骤不在之前做,是因为病理学家不想清洗掉任何可能作为证据的线索。待干燥后,尸体被放置到干净的运尸袋中,然后放入冷却器,直到收到直系亲属关于处置尸体的指示。


早年病理学家有一部口授录音机,一旦尸检完毕,就会开始记录调查结果。后来,病理学家开始使用声控磁带,一边尸检,一边口述结果。这对于医生来说更容易,却为抄写员带来了麻烦,因为手术工具接触不锈钢桌叮当作响,让人很难听清他们说了什么。再加上尸检室往往有回声,就更难听清楚了。现在人们一般会使用数字录音设备。


一次尸检的平均时间为一到两个小时,凶杀案通常要持续三到四个小时。显微镜载玻片在一两天后完成制作和分析,等于又加了一个小时或更长的处理时间。毒理学报告带回血液、尿液和胃液检测的结果后,也需要花时间细看。


尸检结果通常会为确定死亡时间提供另一条线索——食物消化的速度可以被相当精确地估测,通常在死后二十分钟开始分解。如果尸检在死后不久进行,病理学家通常可以确切地说出死者最后吃的食物。当然也要考虑尸斑和尸僵等其他变量。食物在脱水、过度活跃或存在某种化学不平衡的情况下不会快速分解。


尸检的时间点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因为只要食物酶在胃和小肠发生作用——通常持续四到八小时——消化在死亡后仍然会继续。巧合而不可预测的是,尸体的细胞分解也同时发生。即食物分解的同时,胃的内部褶皱也开始分解。这就是为什么尸体在尸检前要进行冷藏,要停止消化系统运转并延缓尸体分解。


通常情况下,特别是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后,辩方律师和控方律师会询问验尸官死者在被发现时已经死了多久。这在电视节目中屡见不鲜。然而决定死者死亡时间的变量众多,霍姆斯学会了在获悉所有关于死者的信息前,不依赖其中的任何一种变量。他可能需要几个星期,取决于他需要交谈的人的数量、他能够多快联系到他们,以及尸检和毒理学报告得出的时间。之后,他会给出死亡时间最宽的范围。举例来说,如果死者看上去已经死了两天,他会给出一到三天的时间范围。这样一来,如果有人之后跳出来证实在死者被发现的前一天与其交谈过,霍姆斯就可以避免断言死者是两天前去世的窘境。


“尸斑、尸僵、尸温和消化有助于确定死亡时间。”霍姆斯说,“但这不是一门科学——这是我学到的第一件事。根据不同情况,来自多方的压力可能要求你做到尽可能精确和快速。但是这样做是愚蠢的。最好是放慢速度、深思熟虑,先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然后给出一个合理而非精确的估计。”


找出古怪


霍姆斯学到的另一件事情——尽管需要时间——便是相信自己的直觉。他接受培训时,先是在警察学院,随后是在工作中,都被告知不要对任何事物抱有理所当然的态度。


“质疑人们告诉你的一切,”他的培训老师说,“家人、朋友、医生、护士——每个人,不要深信不疑。”学院的大多数教师都是警员,霍姆斯的主管基思·克雷格也是一名退休警员。由于他们关注的常常是不法行为,所以他们认为证词中会存在谎言,并且会怀疑别人所说的一切。同等程度的怀疑主义在验尸所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质疑对验尸官的确重要,但并不意味着需要假设他们所听到的均非事实。若是采取这种态度,将会造成验尸官和死者家属间的隔阂。这就是为什么同样在一个县里,验尸所和家属之间的关系往往更好——因为验尸官是与执法机关分开操作的。


由于受训的方式,霍姆斯一开始会怀疑证人是否含糊其词或隐瞒任何信息。“我发现我总是在寻找古怪之处,却一无所获。”他说。


其中一个例子是一名二十七岁女子的死亡案件。“她叫布里,很漂亮,”霍姆斯说,“棕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每个男人心目中的绝代佳人。”


她走的又是完美交际花的路线,走得决绝而义无反顾,很少有人能跟上她的节奏。酒精、毒品、性爱,她都渴望拥有,来者不拒。一次在汽车旅馆一夜狂欢之后,她放纵的生活方式惩罚了她。


布里邀请了两个与她年龄相近,却对她知之甚少的男人到房间里,然后取出行李袋,里面装满了性玩具、避孕套、润滑剂、重摇滚CD、便携式播放器和各类毒品。


三人从大麻和啤酒开始,然后转向烈性酒和海洛因。布里向两人展示了如何给自己注射,她又喝下了很多佳得乐以便促进排尿冲走她体内的毒品。最后两名男子不得不拒绝她更多的性需求,因为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在房间里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才醒过来,发现她躺在他们身旁,已经死了。她手里仍然拿着一支烟,已经烧到了过滤嘴。垃圾桶里有空酒瓶和用过的避孕套,床头柜上放着吸毒用具和海洛因。


警察同时审讯了两名男子,并认定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们。然而霍姆斯想继续调查。他花了将近三天的时间与他们面谈,因为他认为他们对布里的死负有部分责任。


“他们声称是她租了房间,提供毒品和酒,也是她一手策划和组织了这场三人之间的性爱马拉松,”霍姆斯说,“但这听起来太假了,这个故事更适合《阁楼》[2],而不是一份验尸报告。”


他补充说:“他们两人单独在房间里的时间长到足以编造出这个故事。”——这更加深了他的怀疑。


调查期间,霍姆斯与其他认识布里的人交谈过。他们证实布里是一个针头吸毒者,一个自求薄命的红颜。他还与这两个人的熟人交谈过,得知他们没有精明到可以搞到毒品,并想出一个利用布里再杀害她的计划。除了吸食过少量大麻,两个人都很“干净”。


为了做到滴水不漏,霍姆斯去酒店检查了房间的加热器。虽然可能性很小,但是他想排除任何一氧化碳泄漏的可能。加热器运行一切正常。


到目前为止,霍姆斯的脑海中形成了对这一事件完全不同的看法。事实上当霍姆斯与他们交谈时,两名男子看上去都明显受到了惊吓,而他们给出的描述却前后一致。一名男子在霍姆斯与他前两次面谈中几乎以泪洗面。


布里行李袋中的其他物品包括匿名戒酒互助会的书和一本期刊。验尸所的另一名调查员联系了布里在匿名戒酒互助会的担保人,对方说他们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聊天,布里已经戒酒清醒了七十多天。而这位担保人在过去的四天里没有听到她的任何消息。


霍姆斯说:“如果我在一开始想得更开一些,可以省下很多时间。并不是说我后悔在这个案子上花去的时间,而是如果我在开始时疑心没有那么重,本可以更快地得出相同的结论。”


目前尚不清楚布里的死是一次意外还是自杀,所以霍姆斯认为死亡方式是“未确定”。最后,他确信这不是一起凶杀案。


“我相信她是因累积效应服药过量,”他说,“但并非有意为之。她在夜里早早地进入亢奋迷幻的状态,并试图通过啤酒、烈性酒和海洛因来维持。我认为她忘记了量的控制,最终在他们酩酊大醉后一命呜呼。”


注释:


[1]《法医昆西》(Quincy M.E.)是美国一部犯罪电视剧,首播于一九七六年。


[2]《阁楼》是一九六五年开始发行的男性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