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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什么是中国书法

由于每个汉字都保持着一个方块的独立领地,这块领地的占用又可以很自然地与其他字形和空地相呼应,彼此映衬,互相填补,于是整齐停匀中又有参差错落,这又是汉字的一种艺术素质。

汉字本身既是一种理性的产物,又是一种艺术的结晶。而进一步把这种结晶交由书家去进行艺术创造,必然使汉字艺术得到更为辉煌的宏扬。这是历史的需要,人类的需要。虽然不见得人们从它的出现起便自觉地把它当作艺术去创作,但不可否认,它的出现和形成本身已经先天地凝结着艺术的素质。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有意无意地随时都对它倾注着艺术的乳汁,所以在历史上产生了多次的字体演变,更产生了千姿百态的书体,汇总成代不乏人,时有佳作名著的灿烂书史。

汉字有自身的艺术素质和结体规律,但同时又具有在有限的规律性范围内的无限可塑性、可创性。

俗话说字如其人。的确,每个人的字都有差别,正像每个人的面孔不同一样。其实,人的面孔能有多大的区别呢?眼睛、鼻子、嘴……的部位已经非常固定,然而人的妍媸〔yanchi沿吃〕差别竟如天渊,有的实在难看,也有的能够“倾国倾城”。字的书写也正如此,真可谓“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汉书·东方朔传》)。字的结构本来不能任意改变,但我们所看到的字,有的能臻于心手会归、神融笔畅的高妙境界,而有的困顿疏陋,难于成形,优劣之别不啻〔chi翅〕云泥。这说明汉字的书写具有极大的能动性。有才能的艺术家们认识到这一点之后,自觉地运用他们的慧心巧智,对书写艺术进行不断的探索,并总结出一些规律。

譬如,对于书写的艺术处理,概括起来就是对一块“白地”的分割安排问题,即所谓的“布白”。写字时留下来的“白地”与黑笔道必然形成一种反差对应,对这种反差对应必须做总体考虑才行,即所谓的“计白当黑”。这是多么高明的真知灼见。许多书法艺术家们便在这个“黑”与“白”之间显示独有的胆识格调,创造出许多不朽的传世名作。

再如,“揖让进退”、“互相避就”等结字规律。“揖让”是两方的态度,“进退”是彼此的酬答,首先双方的意识是以客气为原则的,两方必然有进有退,不可能都退,都退也是互相离心的,自然是该进者进,既有进者则另方必退。“互相避就”是说彼此既要互避,又要相就即又要补台,前一部分既要写出自己应有的体型,又要为后一部分的安排提供可能的方便,而后一部分必须就来势而应之,尽量补其所阙。这都是以礼仪辞令来说明一字同心的道理,甚是深刻。

还有的书家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归纳学书阶段的规律性。如唐代孙过庭《书谱序》:“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能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孙氏所说的始之“平正”与终之“平正”并不是同一层面的概念。始为结构通则,终为融会变通而出者。明代项穆将孙氏的这一理论更细致地阐述开来:“学书有三戒,初学分布,戒不均与欹〔qi 期〕;继知规矩,戒不活与滞;终则纯熟,戒狂怪与俗。若不均与欹,如耳目口鼻开阔长促,邪立偏坐,不端正矣。不活与滞,如土塑木雕,不说不笑,版定固窒〔zhi 智〕,无生气矣。狂怪与俗,如醉酒、巫风、丐儿、村汉,胡行乱语,颠扑丑陋矣。”(《书法雅言》)清末刘熙载也对学书阶段的规律性有所概括:“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水篇》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善夫!”(《艺概·书概》)刘氏把学书的辩证过程归纳为“不工”——“工”——“不工”。第一个“不工”指用笔生疏滞粘,表现在笔画上自然“不工”。经过一段时间的揣度、体会,书者便可能对传统的笔法和规律有所掌握,于是作品变“工”。但变“工”也许预示着落入俗套的危险,于是还必须跨越“工”的拘囿,探求“不工”的天趣,这样才能自创新格,不随波逐流。第二层的“不工”正对应了孙过庭讲的只有“通会之际,人书俱老”时才能达到的丰神独绝的境界。从孙过庭、项穆到刘熙载把学书过程中这一辩证的逻辑规律,形象而系统地点悟了出来。

我们还必须强调地指出,汉字的书写之所以成为艺术创造,远远不只是一种图案的组合,更重要的是它把形象的美与外观的美结合在一起,不可想象,不成字、不成文的一些笔道拼摆,便能形成书法艺术。既然是书法艺术,写的必须是汉字,这毫无疑问,而且字与字之间必须连属成文,能表达一定的含意,此外还应该把书写者的精神风貌、喜怒哀乐融入笔墨中,这样,书写的作品才能是内蕴丰厚、意境深邃,有感情、有活力的艺术佳品。所以历代书家都强调书作的抒情性,以韵和法为手段,以抒怀写意为目的,情动于中而形诸笔墨。早在《法言·问神》中就点明“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扬雄把“诗言志”这一古老的文学命题扩展到书法艺术中来,明确地强调了书者的思想情感在艺术创造中的主导作用。东汉蔡邕《笔论》中指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这是对“书为心画”经典命题的深入发挥,也是“意在笔先”论点的前奏。王羲之曾说:“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论书》)“意”,指书者的主观感情和认识能力,它要本乎书法的基本要求,实际上内中包含有“法”。意存法之中,法受意表于外,只有法、意结合才能产生传世杰作。如颜真卿著名的《祭侄文稿》,这是为追荐侄儿季明所书的一篇抒发满怀激愤的悼文。麻纸墨迹,满篇痛如裂肤,情挚恳切,文同奔流,一泄而下,如泣如诉,如控如檄,的确是情至文成,文成而字顺,笔随情驰,酣畅恣肆。细赏其作,使转之间自是颜氏自家风貌,循理入法,合情应节,神采与光泽自字里行间流溢,极为精绝,堪称实现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理想。只有在汉字自身的艺术素质基础上作更多的玩味琢磨,向更深的心境寻问消息,才有可能创作出真正具有艺术生命力的书法作品。

我国的书法艺术在历史长河中高潮叠起,奇峰突现,绘成了一幅光灿夺目、繁花似锦的长卷。书法艺术作为历史传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不仅要很好地加以继承,更要循着其固有的客观规律,超越历史的高峰,去开拓时代所要求的新高峰,使我国古老的书法艺术的前景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