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发兵制度,沿用前代方法,使用银牌、铜符、木契等,但须同时附有诏敕、公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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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杯酒释兵权: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宋太祖召集禁军将领石守信、王审琦等宴饮。席间,宋太祖以高官厚禄为条件,迫使他们交出兵权。开宝二年(公元969年),又用同样手段,罢王彦超等节度使,解除藩镇兵权,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