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说来,黑格尔所谓“概念的发生史”,即从有论经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过程,主要是论述了概念的发展和理性认识大体上存在的三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阶段。从理性认识的角度看,有论阶段的认识具有直接性的特点;本质论阶段的认识则超出直接性而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只有在概念论阶段,认识论才达到了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从逻辑概念的发展过程看,有论的概念表现为直接的规定性,所以在有论中,每一概念只表示一种单纯的规定性,概念之间是一种相互过渡的关系,尚未达到相互对立。本质论的概念则是间接性的反思,从而概念本身诸规定以及诸概念之间的关系相互“映现”,已进展到相互对立的关系。但这种对立还不是统一之中的对立,或者说还没有达到对立统一的高度。只有到了概念论阶段,概念本身诸规定以及诸概念之间的关系才达到对立统一,才从总体上具体地把握了概念。黑格尔上面这些论述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他提出了认识论与逻辑一致的线索和规律,而且在于他揭示了理性认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并非任何理性的认识都能把握住对象的本质、规律和全体。黑格尔认为,在有论和本质论阶段,概念尚处在实体状态,还未上升为主体。他实质上不过是说这两个阶段的概念还不是真正的具体概念,还不能把握对象的本质、规律和全体。所以,还必须使概念前进到概念论阶段,成为真正的具体概念。黑格尔的这种主要发现,在近代西方认识论和逻辑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克思能够写出《资本论》,除了他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立场和详细占有材料的唯物主义精神,在方法论方面则是与得利于黑格尔的重要发现分不开的。我们还可以预言,不管现代科学技术如何进步,黑格尔上述的重要发现是永远不会过时的。就是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性认识过程,无论就抽象作用(知性的功能),还是就具体化的作用(高级理性的功能),其深化都是无止境的。
可见,关于黑格尔的逻辑在先的论述,我们既不能在强调其合理内容时忽略了对其唯心主义的批判,更不能因其唯心主义而忽视其合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