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徐志摩:《再别康桥》
中国现代新诗批评的权威人士朱自清曾认为:“现代中国诗人须首推徐志摩和郭沫若。”转引自陈从周:《徐志摩年谱·序》,陈从周1949年自编自印,上海书店1981年复印再版。但是,对于这位“首推”的诗人,我们却一度争议不休,莫衷一是。特别是,在徐志摩那似乎是驳杂的“思想库”中,究竟什么样的追求占据着最根本性的位置,究竟是怎样的因素构成了“徐志摩诗学”的独特性,是民主个人主义,还是英国式的小布尔乔亚精神,或者就是所谓的“单纯的信仰”,是“爱,自由,美”?显然,这些不同的认识都揭示出了徐志摩思想艺术追求的若干重要内涵;但遗憾之处也存在,我们还没有找到既有统摄性又更具有徐志摩个人特质的思想元素,我们还没有细致地说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文化思潮或思想趋向,徐志摩所具有的民主个人主义、小布尔乔亚意趣与“爱,自由,美”又有些什么个体意义。
我认为,在徐志摩所有的思想艺术追求当中,最值得我们深究的是他与自然的关系,是他对自然的亲近与投入,对自然的接受和体验。大自然的单纯、和谐深深地内化成了诗人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内在地决定着徐志摩诗歌创作的艺术选择;也是在与大自然的亲和当中,徐志摩自觉不自觉地实现了与中国传统诗歌文化精神的默契,从而把现实与历史、个人诗兴与文化传统融合在了一起,完成了中国古典诗学理想的现代“重构”;无论是与自然的亲和还是与传统的默契,在徐志摩那里都显出一种浑然天成、圆润无隙的景象。在竭力反叛传统、创立自身品格的中国现代新诗史上,如此惬意的精神契合,如此精巧的文化重构还是第一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