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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五四的“新旧”之争及其态势


说起来,“新旧调和论”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新旧两极论”的“回应”和“调解”。但这不仅没有迎来“新旧论”的积极认同,反而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对立和冲突从“新旧”两派之间扩展到了与“调和论”之间。从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力阵营的“新派”来说,它面对的不仅是“旧派”,而且还有“新旧调和派”。“新派”健将如陈独秀、鲁迅、胡适、傅斯年、钱玄同等,在坚持“破旧”的同时,展开了同“调和论”的论争。在“新派”看来,“新旧”之间绝没有调和的余地(哪怕“新旧”从其本性上讲是相对的),要确立“新文化”,就要反对“旧文化”。最典型的莫如陈独秀的一句“非此即彼”的论式了:“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18]这种两极对立的逻辑,并不因“新派”具体说明上的差异而有所改变。我们可以再看一下汪叔潜对“新旧”不可“调和”的论断。他这样说:“二者根本相违,绝无调和折衷之余地……旧者不根本打破,则新者绝对不能发生;新者不排除净尽,则旧者亦终不能保存。新旧之不能相容,更甚于水火、冰炭之不能相入也。”[19]对陈独秀来说,即使实际上最终有“新旧”调和的自然结果,但也不能作为主观的愿望来主张,因为这是人类惰性的作用,是文化史上的不幸现象。这种完全从消极面看待“调和”的论式,反过来又成为“新派”主张“矫枉过正”“偏激”“取法乎上”的根据。从这种意义上说,“新派”现在多被认为是“激进主义者”,并不过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是“无谓的精神亢奋”。


更主要的是与“新派”对立的“旧派”,即所谓“食旧不化”者,以当时“新旧”激烈冲突的北大为例,比较典型的有辜鸿铭、刘师培、黄侃、马叙伦等。辜鸿铭这位拒绝任何“新”事物的“旧派”人物,把“旧”的一切合理化,其令人惊讶的言论(当然还有行为),如果在这里列举,就等于是一本正经地引用那只能作为“谈助”使用的东西。北大之外的“旧派”非难北大之内的“新派”,甚至采取了人身攻击和借助当政的卑劣手法。林琴南就是代表之一。看看他名为《荆生》的小说和他的《致蔡元培函》,便可清楚。


总之,五四时期对于“新旧”的“态度”和“立场”,大体上说有三种:一是“崇新”,二是“尚旧”,三是“新旧调和”。前两种形态,旨趣相反,但其思想逻辑都是从“新旧不兼容”的前提出发而立论的。试图站在“新旧”之间的“调和论”,其出发点则是建立在“新旧”可以“兼容”的基础上。五四新文化运动总体上就是在“新旧”这三种不同的立场和态度之下展开的。其冲突亦复如是,但更集中在“崇新”阵营同“尚古”“新旧调和”阵营之间。这可能表明,五四“崇新派”“在运用自己的理智上”,有着十足的勇气和自信。这不是来自“新”的强势语言,而是凭借“现代性”作为后盾。


至此,我们对五四时期的“新旧之辨”做了一个实际上仍是梗概性的讨论。回过头来,“新旧之辨”从晚清走到五四,我们能看到什么变化呢?第一,无论是在外延上还是在内涵上,“新旧”都有了大大的扩展。“新旧”被泛化到广大的领域和对象中。与“学”紧密相连的“新旧”,变得同似乎是无所不包的“文化”密不可分;基本上是“具体”的“新旧论”,获得了“抽象性”的层面。第二,从它在五四时期的影响力和左右力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它扮演了意识形态的角色,“科学和民主”的符号都没有它引人入胜。只要是事物被赋予“新的”性质,它同时就获得了合理性和正当性。在“理论”和“事实”的另一边,横卧着“崇新”或“尚旧”的价值信仰。是因真而信还是因信而真,这之间的界限已难分辨。第三,“新”获得了对“旧”的优势,“新”不容“旧”开始占据上风。与此相应,出现了“新旧调和”的第三者,它试图化解冲突,但更多的是被拒绝。


注释


[1]汪叔潜:《新旧问题》,见《回眸〈新青年〉·哲学思潮卷》,第291页。


[2]如李大钊的《新的!旧的!》《新旧思潮之激战》,朱谦之的《新旧平议》《新旧之相反相成》,伧夫的《新旧思想之折衷》,孤桐的《新旧》,蒋梦麟的《新旧与调和》,潘力山的《论新旧》,胡适的《新思潮的意义》,远生的《新旧思想之冲突》,等等。


[3]一些人一直指责五四新文化运动只是主张“破”,这对胡适有失公允,对陈独秀的《本志宣言》亦复如是。


[4]蒋梦麟:《新旧与调和》,见陈崧编:《五四前后东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88页。


[5]同上书,第190页。


[6]参见寓公:《新思潮我观》,见辽宁大学哲学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集》第一集第一册(非正式出版)。


[7]参见远生:《新旧思想之冲突》,载《东方杂志》第13卷第2号,1916年1月。


[8]蔡元培:《我的新生活观》,见《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454页。


[9]潘力山:《论新旧》,见《回眸〈新青年〉·哲学思潮卷》,第368页。


[10]章行严:《新时代之青年》,载《东方杂志》第16卷第11号,1919年11月。对章行严的观点,张东荪提出了不同看法,张东荪认为“移行”只是因,“突变”是果。(参见《突变与潜变》,载《时事新报》1919年10月1日)但章行严坚持自己的意见。他在《新旧》中仍说:“新时代一语,往往易生误解,以为新之云者,宜是崭新时期,与往古绝不相谋。……新时代云者,决非无中生有、天外飞来之物,而为世世相承,连绵不断,决然无疑。”(《甲寅》第一卷第八号,1925年9月)


[11]李大钊:《调和之法则》,见高瑞泉编选:《向着新的理想社会——李大钊文选》,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第147页。


[12]陈大齐:《新旧和是非》,载《东方杂志》第20卷第14号,1923年7月。


[13]要注意的是,在“调和论”之名下,如何“调和”仍有分歧。陈嘉异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参见他的《我之新旧思想调和观——为质张东荪与章君行严辩论而作》,载《东方杂志》第16卷第11号,1919年11月。


[14]章士钊:《新时代之青年》,载《东方杂志》第16卷第11号,1919年11月。


[15]李大钊:《辟伪调和》,见高瑞泉编选:《向着新的理想社会——李大钊文选》,第103~104页。


[16]如李大钊在《新的!旧的!》一文中说:“宇宙进化的机轴,全由两种精神运之以行,正如车有两轮,鸟有两翼,一个是新的,一个是旧的。但这两种精神活动的方向,必须是代谢的,不是固定的;是合体的,不是分立的,才能于进化有益。”(高瑞泉编选:《向着新的理想社会——李大钊文选》,第133页)在《新旧思潮之激战》中,他重申了他的这种见解。(参见上书,第182页)


[17]具体来说有四项,即“言调和者”,一是“须知调和之机,虽肇于两让,而调和之境,则保于两存也”;二是“须知新旧之质性本非绝异也”;三是“须知各势力中之各个分子,当尽备调和之德也”;四是“当知即以调和自任者,亦不必超然于局外,尽可加担于一方,亦未必加担一方,其调和之感化,乃有权威也”(《调和之法则》,见高瑞泉编选:《向着新的理想社会——李大钊文选》,第145~148页)。


[18]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见《回眸〈新青年〉·哲学思潮卷》,第339页。


[19]汪叔潜:《新旧问题》,见《回眸〈新青年〉·哲学思想卷》,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