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将麦唐诺与汉密特、钱德勒加以比较,该如何为他定位?他后期作品中的创作理念已与他们极为不同,因此强加比较毫无意义。若他能视情况舍弃亚彻一角,或许能更完美地发挥自己的才华,但他直到写作生涯将近尾声时才认真考虑这种可能性。此外,他在不同类型作品中也能绽放才华。他的后期著作在处理「挖掘过去」这个主题时有各种不同表现,但这样的主题却也因为必须让亚彻登场而备受束缚。只是这些部分不应成为贬低其作品的原因。在当代犯罪小说中,麦唐诺的成就全然自成一格,独一无二。
由汉密特、钱德勒与麦唐诺一脉相承的冷硬派犯罪小说确实走到了尽头。许多作品还是有凶残暴力的行为与性虐待等桥段,但表现却与那些遭人遗忘的《黑面具》杂志写手相差无几,事实上,或许还可把那些写手称为当今的「黑面具派」。真正延续冷硬派传统的作家中,最有才华的是罗杰.赛门[17],他的犯罪小说处女作《终极执行令》以犀利的观点审视了当代社会。故事的开头马上就让人进入一九六○年代末期学生运动的背景,再晚个五年,就不会出现像以下的文字了:
我与莉拉.雪伊最后一次做爱是一九五二年的事,地点是一辆雪佛莱灵车的后座。车子横停在奥克兰入伍中心前的街上。催泪瓦斯从车子底盘渗入,耳边净是警察用警棍打人发出的声响。警报器的哀号声,让我几乎听不见她微弱的叫声。
书中的侦探是犹太人摩西.怀恩,故事描述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遭讨厌的极左派支持者威胁,关于繁华、疯狂的加州背景的描写极为出色。赛门是当代的钱德勒与麦唐诺吗?不算,但他在这个源远流长的派别中,看起来象是最具希望的新作家。《终极执行令》至今仍值得一读,但他后来的两本作品则没有这样的水平。赛门过于放肆的玩笑式风格,同样也出现在安德鲁.柏格曼[18]的作品,柏格曼的《一九四四大解雇》(The Big Kiss-Off of 1944, 1974)与《好莱坞与勒文》(Hollywood and LeWine, 1975)均相当生动,但与真正的大师相比则显得无足轻重。
最常被视为冷硬派直系接班人的作家是罗勃.派克[19],尤其是当成钱德勒的继承者,自《古乌伏手卷》开始,他便以波士顿的侦探史宾瑟为主角写了一系列小说。这些作品均十分值得一读,其中最好的是第二本《迷途羔羊》(God Save the Child, 1976),不过由于过度模仿钱德勒,作品有时显得荒唐可笑,不论是安排史宾瑟有慢跑习惯,同时也是杰出业余烹饪专家等,对故事本身都没有任何帮助。在《寻找瑞秋.华勒士》(Looking for RachelWallace, 1980)一书中,史宾瑟受僱保护一名公开巡回的女同性恋作家,小说开头很好,但后面愈写愈差。尽管如此,这本书还是暗示了史宾瑟或许会有个与马罗全然无关的未来。
犯罪小说的严肃型作家(三):米勒、希金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名的犯罪小说作家里,很少有人能与她比肩,而在迷惑读者的艺术方面,更无人得以超越她。她向我们呈现出合情合理的犯罪场景,逐步建构出令人兴奋的高潮,接着又在最后几页轻摇万花筒,展现一个与我们原先以为的景象全然不同的画面。」这是很久以前,我在谈论玛格丽特.米勒(Margaret Millar, 1915-1994)时写下的话——她是罗斯.麦唐诺的妻子。这些话如今看来依然没错,只是必须再加以补充,我指的是「她笔下最好的作品」。她是那种会受神祕元素激发想象力的小说家,而她在一九四○与五○年代初期发表的四本「正统」小说,则比她最好的推理小说逊色许多,就算单以推理作家的角度来看,她早期的推理小说也只是普通而已,一直要到从《眼中的猎物》(Beast in View, 1955)开始后的六本作品,才彻底展现她身为小说家的本领,而且也几乎总是以藏在过往中的祕密当作故事主题。
她最能展现出技巧的作品是《如何像个天使》(How Like an Angel, 1962)一书。主角乔.昆恩过去曾在雷诺市担任赌场警卫,后来因赌博输光了钱。小说开头,他来到加州「真诚信徒」(True Believers)的根据地,那里位处荒凉山区,距离最近的大城镇有四十五哩远。「真诚信徒」是个邪教团体,成员相信他们即将飞升到一座塔中,塔内分成五层,分别为大地、树木、山脉、天空,以及最高的「上主居住的天堂之塔」。若将艾林翰与马许处理类似团体的手法与米勒相比就会发现,这是强调黄金时代小说与犯罪小说不同的最佳方式。对黄金时代小说而言,这顶多只是显得可笑而无趣的故事背景,但米勒却对此认真以待,描述了他们的信仰、外在处境与信徒等。布莱辛修女老练的判断力、先知塔格兄弟的沉默寡言,以及这个逐渐分裂的团体因新信徒加入而引发骚动的情节,均传达出强而有力的哀伤与荒谬感,并对他们的人生观致上敬意。小说的紧张感,一部分来自于这个团体的单纯与调查行动复杂程度间的对比。乔.昆恩受布莱辛修女委托调查派屈克.欧高曼的背景,但这个人理应在五年前的车祸中便已身亡。这就是本书的谜题,最后一页的解答也同样符合前面对米勒作品的形容,只不过许多读者此时更关心的是角色的命运,谜题本身反而成了次要的事。
米勒其他优秀作品均展现出她营造不安与恐怖气氛的本领,如果在其他人笔下,这种方式可能只会使作品变成单纯的哥德式小说,但她却能以此做为故事发展基础,表现角色的冲突。《眼中的猎物》、《温柔的健谈人士》(The Soft Talkers, 1957)[20]、《隔墙有耳》(The Listening Walls, 1959)、《我墓中的陌生人》(A Stranger in My Grave, 1960),这几部都是相当杰出的作品。《眼中的猎物》整个故事均仰赖完美的怪诞氛围,《隔墙有耳》则有明显的双重陷阱与精采的结局逆转。米勒近期的作品情节不如过往扎实,只有少数可算成功之作。
近期犯罪小说中最有趣、卓越的作品,应该是乔治.希金斯[21]的著作。希金斯是波士顿的一名律师,也是美国麻州的副总检察长,他的犯罪小说奠基于他对罪犯的了解,包括他们的特质及说话方式。自《艾迪.柯伊尔的朋友们》开始,希金斯笔下角色间的对白明显口语化,具体呈现日常交谈时的停顿、重复与强调的语气。他的所有角色几乎都是坏蛋或警察,早期作品中有九成内容全是对话或独白,角色思维与动机均透过罪犯间的黑话与术语来间接表达,不时还夹杂着脱口而出的脏话。这么做的效果丝毫不显沉闷,有时几乎还别具一番诗意,就像把康普顿-伯纳特[22]放到波士顿帮派盘踞的地区一样。
希金斯的最佳作品在表现手法与文字方面原创性均高。《矿工游戏》(The Digger's Game, 1973)、《温柔的杀戮》与《德科.韩特的审判》(The Judgment of Deke Hunter, 1976)都是极精采的小说,在描述犯罪者故事的同时,仍不时夹杂千回百转的悬念。《温柔的杀戮》结尾的精采对话环环相扣,比起欣赏一个段落,你会更欣赏一整页,而比起一整页,你会更欣赏整个章节。柯根是个以杀人维生的罪犯,在短时间内杀了好几个人,完成一桩工作。他抱怨自己的酬劳太少,接着想起故事中真正的坏人迪隆。迪隆欺骗了所有人,策画了所有的枪击案,并在不久前死去——只是并非死于谋杀(虽然有人这么认为,甚至也希望如此),而是死于心脏病。柯根与帮他送酬劳过来的司机聊了起来。这名司机对柯根充满恐惧,却更害怕记忆中的迪隆。
「真令人不敢相信?」那司机说:「迪隆死了,这个混蛋。」
「其实,他不是个坏人。」柯根说。
「对,」司机说:「我想他不是。他不是个坏人。」
「他一直……」柯根说,「他从不……唉,我认识迪隆很久了,你知道吧?我是因为迪隆才踏入这一行的,他说我除了记帐外应该还可以做点别的,像这类的事,你懂吧?他是真正让我开窍的人。我认识他很久了。」
「当然,」那司机说:「我很佩服他。」
「当然,」柯根说:「我也是。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怕他?」那司机说。
「不,」柯根喝光了啤酒,说:「不是那么回事。而是他懂得做事情的规矩,好吗?」
「别人也这么告诉我。」那司机说。
「要是有谁破坏了规矩,」柯根说:「他知道该怎么处理。」
「你也是。」那司机说。
「对,我也是。」柯根说。
这就是全书最后的文字。
犯罪小说的严肃型作家(四):史密斯、富勒、詹姆丝、蓝黛儿、希尔
现在回到英国,看看那些优雅犯罪案件。雪莱.史密斯(Shelley Smith)(南西.赫蒙尼.柏丁顿〔Nancy HermioneBodington, 1912-1998〕的笔名)最早创作的小说均走传统路线,以纤细、单纯的女性身陷险境为主,是莱茵哈特小说的复杂版。在一九三○年代,这类作品是正统解谜小说的主要变形版本之一,艾瑟儿.琳娜.怀特[23]也写过好几本,其中《小姐不见了》(1936)算是最优秀的,而史密斯的《自寻死路》(Come and be Killed, 1946)则可视为这类「勇敢小女人身陷险境」主题的演变,描述阴沉、迟钝、神经质的佛萝伦斯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企图自杀,后来被忙碌的姊姊送进疗养院。当她遇见饱经风霜、看似好心的乔莉夫人时,我们知道佛萝伦斯已身陷险境,并准备看她如何在千钧一发时逃出生天。然而情况并非如此。佛萝伦斯遭快乐的乔莉夫人杀害。本书叙述的其实是女凶手而非身陷险境的女人。有人或许会说,这可算是从莱茵哈特突然转变成法兰西斯.艾尔斯风格的作品。
《自寻死路》固然好,仍比不上《蒙主怜悯》(The Lord Have Mercy, 1956)[24]。史密斯在书中以英国传统中产阶级乡村生活为背景,运用保守党的舞会、巴纳多医生的生日与小型餐会等桥段,展现小人物隐藏在表面下的憎恨与挫折感。其中描述格外出色的是一名打算离开黏人伴侣的女同性恋,以及当地医生冷漠、坏心的妻子。在医生之妻因服用镇静剂过量丧生后,每个角色的行为举止就像现实世界里的人,而最后一桩案件的解决方式也同样合情合理。《打发午后时光》(An Afternoon to Kill, 1953)在这种特殊类型中甚至更显优秀,让读者随故事又气又笑,为之深深着迷,没人会觉得无聊。结局揭晓那些情绪的缘由时,确实让人出乎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