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经常自诩“高洁”。他声称:“我出身低微……但是我并不卑贱。”和瓦尔诺之流比较,他认为“我的心离开他们的蛮横无理有上千法里远”。他甚至宣称:“即使把他们搜刮来的钱分一半给我,我也不愿意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在我心中引起的轻蔑,我不可能克制住不让它流露出来。”但是,连他自己也承认自己是一个“老练的伪君子”。为由教会的道路往上爬,他明明对《新约》和《论教皇》“都同样不相信”,却把它们称为“我们所有人的行动准则”。德·拉莫尔侯爵赏他一枚勋章,他就发誓“我必须按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方针行事”。他的“行事”是那样忠诚,甚至被选中担任最反动的秘密会议的记录人!
于连敢于直面人生,向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壁垒发起冲击,和逃避现实的富凯相比,无疑更具有英雄的气概。他的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的野心的复杂结合,所以它必然往往是矛盾和扭曲的,例如: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会强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尽管他知道特赦以后他仍然可以得到财富和美人,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故事贯穿整个小说,是刻画主人公于连、也是反映复辟王朝后期社会风尚的重要部分。
考察于连的两次爱情,要首先撇开那些障眼的细节,瞩目于这个根本的事实:尽管经过种种曲折,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还是衷心相爱了,他和德·拉莫尔小姐还是达到了自愿的结合。这事实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对平等自由的恋爱和婚姻的大胆肯定,对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热情讴歌。
司汤达笔下的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和德·拉莫尔小姐的“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的确如他所说,是小说中的一个“创举”。在《论爱情》一书中,司汤达曾把爱情分为热情之爱、趣味之爱、肉体之爱和虚荣之爱。他鄙视纯肉体之爱,认为“唯有热情之爱能使人幸福”。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大约就是他所谓的“热情之爱”,而德·拉莫尔小姐的“头脑的爱情”则近于“虚荣之爱”。看来正因为如此,于连终于被德·雷纳尔夫人的纯真之情所融化,而与玛蒂尔德在感情上始终存在隔膜。
不过,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她们在这两个根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温良柔弱的德·雷纳尔夫人要冲破封建道德的束缚,必须有很大的勇气;大家闺秀德·拉莫尔小姐不顾一切地嫁给一个平民,尤需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们对于连的爱都带有壮烈的意味,而且令人感到某种英雄的气息。
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也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反抗的道路。不论在与德·雷纳尔夫人还是在与德·拉莫尔小姐的恋爱中,于连身上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在恋爱和婚姻上获得平等地位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一次次追求德·雷纳尔夫人,或者出于他平民的“责任”,或者为了嘲弄德·雷纳尔市长,或者因为要减轻她对他这个刚离开锯木厂的可怜工人十之八九会有的“轻蔑”。他要博取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儿们更有被爱的价值。这种平民青年的自尊心、进取心,乃是时代给他的爱情生活打下的烙印。当时,没有这种向统治阶级偏见挑战和斗争的热情,就不可能有爱情的平等自由。应该指出,于连在恋爱中有一些不择手段的低劣做法,例如用给德·费尔瓦克夫人寄假情书的方法刺激德·拉莫尔小姐。但依然有必要从总体上肯定,于连的两次恋爱,在复辟时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积极意义。
这就是司汤达和盘托现在我们面前的于连,带着他的全部善与恶、优点和缺点。司汤达无疑对于连满怀同情,他把自己内心最深邃的东西——他的雅各宾党人的社会政治信仰和斗争精神,赋予了这位小资产阶级英雄;他欣赏于连,尽管他无情地指出为实现个人目的不惜投靠恶势力的于连是个达尔杜弗[15],却还是认为这个罪犯比所有那些上层社会的正人君子要纯净、高尚得多;最后,他清醒地承认孤军奋战的于连必然失败的结局,从而昭示了个人反抗的道路行不通的客观真理。
拿在现实主义作家、资产阶级雅各宾党人司汤达手中的《红与黑》就是这样一面“镜子”:它以同情的态度表现了平民青年于连的奋斗和悲剧,透过这个典型人物,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整整一代青年的苦闷、追求和厄运;它在于连悲剧命运的背景上真实地反映出法国复辟王朝时期的广阔社会画面,照见了反动统治阶级的丑恶卑污,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时期法国历史的本质特征。高尔基说得好:于连·索雷尔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主义社会的英雄人物的“始祖”[16]。同样,我们可以说,《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的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杰作。
《红与黑》的巨大魅力,还在于它极富有艺术特色。
司汤达曾说:“除了几何学以外,只有一种推理方式,那就是通过事实来推理。”[17]“用事实来证实,是最好的证实。”[18]他总是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对他来说,尊重事实,意味着一方面要“摹仿自然”,尊重通过观察在“广阔的天地里”发现的“事物的比例”,“不带成见”地“如实反映”,[19]另一方面要“善于选择真实”,“描绘出每件事物的主要特征”,“把主要特征陈述得更鲜明”[20]。以上我们已经看到,《红与黑》就是司汤达根据对波旁复辟王朝社会现实的亲身体察所作的真实描绘,作家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提炼出最本质的事物,不仅创造了社会各阶级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典型,而且如实地反映了各种势力的比例,以及它们在历史运动中的消长。
但是,虽然同为现实主义,司汤达的现实主义却与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很不相同。巴尔扎克更感兴趣的是造成一个人的“境遇”,而司汤达倾心的是人的“灵魂的辩证法”。
当有人询问司汤达的职业时,他严肃地答道:“人类心灵的观察者。”[21]我们从《红与黑》中可以看到,对人物的思想、感情、情绪、心理活动的描述,亦即对人物内在世界的描述,成了司汤达塑造人物性格的至关重要的手段,如果没有内心描述,他笔下的人物都会立即枯萎。不难想象,假若于连在握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时没有想到这是他的“职责”,假若于连看到瓦尔诺之流花天酒地而不由心底发出愤慨的诅咒,假若于连在死牢里不做那些深邃的思考,他这个人物的形象定然面目全非。泰纳赞誉司汤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心理学家”[22]。司汤达对人的心理的研究的确精到。他不仅看透了人物的心灵,而且看到他们行动和感觉的心理法则。爱伦堡精辟地指出:“玛蒂尔德任何时候都不会重复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理活动。”[23]不仅如此,《红与黑》中的每一个重要人物,都有着与他们的出身、职业、气质、际遇相联系的,构成他们性格的基本特征的许多心理细节。仔细领味《红与黑》中的心理描写,读者会获得莫大的艺术享受。
司汤达对开掘人物内心世界的专注,同时也决定了他的小说艺术的其他一些特点。
为了把读者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到人物的内心世界上来,司汤达有意识地把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描写加以最大限度地削减。他在《拉辛与莎士比亚》中举了一个很雄辩的例子:一个情敌在大街上夺去你心爱的人的心,要你说出此人这时戴的领带是什么颜色,是不近情理的。另外,在他看来,“描写一个中世纪农奴的服装和铜项链,要比描写人类心灵的运动更轻而易举”[24]。因此,他完全忽略人物的衣着,正像他在化名文章中直言不讳的,他“让读者完全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穿的连衫裙的式样”。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同样轻视,他笔下的奥克塔夫[25]、于连、法布里斯[26]都是“细长的身材”、“黑色的大眼睛”、“鬈曲的头发”。自然景物的描写也少得出奇。只有在衬托于连的胸怀时,作者才难得地挥洒笔墨去形容“从他头顶上的那些巨大岩石间飞起来”的一只雄鹰在“静悄悄地盘旋着”。
为了突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司汤达不仅要尽量减少物质世界的干扰,而且也强调把内心活动写得尽量简洁。他的自传性小说《亨利·布吕拉的一生》,以这样一句话作为结束:“再温柔动人的感情,如果琐琐屑屑地道来,也会受到损害。”司汤达深知利弊,所以他的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无论多么丰富,他总诉诸凝炼的几笔。
出于同样的原因,司汤达竭力主张“使形式所占的部分”尽可能“菲薄”,使风格缩小到“零度”[27]。他甚至轻视文笔,认为一个完美的作家要能使人们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只记得意思而不复忆及个别辞句。他就是努力这样做的。为此,他不仅嗜读十八世纪启蒙作家的简洁的散文,而且每天早晨背诵几页《民法》。司汤达小说语言的简约、质朴,甚至到了干枯的程度,《红与黑》的读者不难获得深刻的印象。
在《红与黑》中,人们可以发现一个饶有兴味的情况:小说基本上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写的,但是第一人称“我”却经常插嘴进来,评头论足。实际上,即使在第三人称的叙述中,隐身作者的态度也昭然若揭。作家描写主人公于连的笔墨中,同情的色彩更加鲜明。在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名著中,作者这样直接出面,作者的倾向性如此露骨的,实在少见。
文学技法没有一定之规。文学名家总是各逞其能,各尽其妙。《红与黑》的不朽魅力,表明司汤达的艺术追求达到它的理想境界。例如,通过贬低风格,他创造了那最适应他的小说需要的风格。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萨特指出:“他的风格是尽善尽美的。”[28]
小说的题目《红与黑》究竟应该作何解释呢?这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究的一个谜。关于这个书名,已经提出的说法五花八门。比较普遍的一种看法,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黑”指教士的黑袍。此外,也有人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对卑鄙可耻的复辟时代的蔑视[29];“红”象征于连的力量,他羡慕苍鹰的力量和它的我行我素,“黑”象征身陷囹圄的于连幻想的破灭[30];“红”与“黑”是赌盘上区别输赢的标志……
《红与黑》是个象征性的书名。正像后世的象征主义者所说的,它成了“面纱后面的美丽的双眼”,若隐若现,更增加了它的魅力。既是象征,人们本来是尽可以通过自己的体会,在意向上充实它的含义的。但是,具体地指定“红”代表红色军装、“黑”代表教士黑袍,却显然不能成立。整本《红与黑》,写到军队处只出现过拿破仑龙骑兵“披着白长披风”,而绝无“红色军装”出现,这不是偶然的。拿破仑的部将极少有身穿红色军装的,这一点可由维尔奈的名画《枫丹白露的诀别》为证,在那幅画上,拿破仑的部将们聚集在这位行将前往厄尔巴岛的皇帝周围,竟无一人身着红衣;而复辟王朝对红色是讳莫如深的。至于教士黑袍,那不是于连追求的目标,他羡慕的是年薪二三十万法郎的红衣主教。那种认为“红”与“黑”和赌博的输赢相联系的解释,更是牵强。我们知道,司汤达是以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严肃态度来处理于连的失败的,这里丝毫不牵涉什么“机运”。从两种力量的对立和斗争的意向上理解“红与黑”,相比之下倒是更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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